(研究生院 通讯员 张煜琦)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的相关会议精神,1月7日,学校召开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工作会。校长张彦铎出席会议并讲话,党委副书记、副校长张樊,副校长秦军荣出席会议。培训会由副校长杭波主持。
研究生院副院长曾刚传达了省学位办学习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,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的立法背景、立法历程和修订意义,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相关条文,汇报了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的工作安排。
杭波要求,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施行的重要意义,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,准确把握法律规定;要进一步开展学习宣传,面向全体师生,按照学校工作安排,有序推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学习宣传工作;要进一步严格工作部署,抓好落实,结合学校实际,全面梳理修订相关规章制度,提高学校学位工作法治化水平。
张彦铎强调,学位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对学位类型、学位工作体制、学位授予资格、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以及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等作出了重大创新,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,与会人员要深刻理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施行的重要意义,深入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相关内容,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,并结合实际开展宣传、贯彻、落实工作,确保贯彻落实取得实效,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。
学校研究生院、本科生院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、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院长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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