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国资处 通讯员 何会)7月2日,学校召开国有资产出租可行性论证会,对我校2024年到期拟继续出租以及新增出租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。论证会由副校长汪云主持。
会上,国资处介绍了本次可行性论证会的背景以及2024年拟出租资产的具体情况。资产公司介绍了后期拟采取的实施方案。参会人员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、各部门的用房实际、出租管理的合法合规性展开了讨论,并就招租方式、租金、租期、服务、管理安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。
汪云强调,一方面国有资产出租不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、科研及行政办公,另一方面要做到最大程度发挥国有资产效益,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同时要严格依照规定程序积极推动本次资产出租相关工作。
学校学工处、研究生院、保卫部、发规处、本科生院、科发院、招就处、计财处、审计处、后保处、团委、继续教育学院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、资产公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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